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是什么(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通俗)

我本是半路出家学习的法律,是靠自学考试通过的大专文凭,自学期间没有老师教导。考上律师资格后,又是自己摸索着做律师的,没有指导老师。我正式执业后也是完全靠自己摸索着做律师的。完全是盲人骑瞎马,一路跌跌撞撞的走来,也是遍体鳞伤的。我一路走来是非常不容易的。我愿意把自己的一些想法,一些做法告诉年轻的律师,希望你们不再受到我所经历的挫折。我今天就把律师代理案件的一些实际操作告诉你们,或许对你们有益处?分述如下:

因为本人文化水平有限,不可能搞那些高大上的观点,只能是带满泥土味道的话语,请各位能够多多包涵。[作揖]我记得以前也写过有关诉状,法庭辩论之类的文章。我今天只想写点庭前准备的文章。

我们作为律师不管是作为原告的代理人也好,或者是作为被告的代理人也好,在开庭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有句话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们我做律师的也是这个道理。我们除了日常的法律知识积累,及日常的实务操作的经验积累之外,我们的庭前准备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我日常与年轻的团队律师对庭的时候会常常感觉到,他们对于庭审工作好像是在囫囵公事一样?庭审之前的准备工作好像是根本没有做。时常听到法官对他们的训斥或者表露出非常不满意的言语。任何行业不敬业是不行的。假如今日你是授薪律师,明日你就是独立执业的律师,你这样的囫囵公事的做法,能够赢的客户吗?

我的庭前准备工作如下:

一、写诉状。

我不管是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或者是被告的代理人,在做准备工作之前,我一定是要在废纸上不断抄写诉状,至少要抄写三遍。我要把诉状的内容牢牢记在脑袋中。诉讼请求是什么?事实是什么?理由是什么?从中再分析是否有漏洞?是否有不足之处?

抄写诉状与看诉状是有本质区别的感觉。

二、查阅法律、抄写法律条文。

有关法律要细读一遍,相关条文抄下来。

人的脑力是有限度的,时间长了,可能就会有所遗忘,法律条文是相互联系的。细看一遍,加深记忆,可以开阔思路。要记住实体法程序法一起看,不能只重视实体法而轻视程序法,程序法是为实体法服务的。有些时候把程序法研究透了,可能能够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抄写法律条文的作用,一方面能够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够扩大思路;另一方面也能够在法庭上侃侃自如,可以略显律师风采。

三、核查证据、补足证据。

对于自己一方的证据,审查一下是否充足?哪里需要补足证据?哪里需要申请法院调取证据?你的每一个观点都需要有证据作为支撑的。要做到证据的有效性,证据要形成证据链。

对方的证据有哪些不足?要分析透彻。怎样来有效否定对方的证据材料?

这些方面都要做到系统性的,不能顾此失彼。

四、要静下心来全局思考。

思考案件一定心要静,心情不静是不能很好思考的。

这种思考既要不限定时间,又要限定时间。可以日常思考这个问题,也可以用单独的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先日常思考,当日常思考之后,再单独总体思考这个问题。只有将问题思考后,才会下笔如神。

五、要把办理案件当作是享受。

我就把办理案件当成了享受,能够带来快感。你越是有这种感觉,你就越有用心办理案件的动力。你如果把办理案件当做了劳动,可能就会有疲倦感。你如果是把代理案件当成了挣钱的工具,那可能就会忘记做律师的初心了。爱好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干嘛不去换一种思维去来办理案件呀?

六、这样办理案件的好处。

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了案件,是不是法官对你也能尊敬有加?你的委托人是不是也可以觉得他的代理费没有白花?是不是与委托人之间也没有那么多麻烦?是不是你的在社会上口碑也会很好?你的律师对手是不是也可以对你在心里佩服有加?我们律师在社会中的整体形象是不是会更好?

以上是我对律师办理案件实际操作的一些看法。你们有的人觉得我是在自吹自擂,权当我是在自吹自擂好了。至于是否值得借鉴,你们自己去评判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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