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意短视频大赛策划案,宿舍短视频大赛策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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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二届

“汉韵西乡”杯

视频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宣传、展示西乡,提升城市形象,推进“汉韵西乡”区域公共品牌宣传,由西乡县委文明办、西乡县委网信办、西乡县文化和旅游局、西乡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第二届“汉韵西乡”杯短视频大赛,大赛将由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承办,西乡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乡分公司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以“汉韵西乡”为主题,围绕西乡县网络治理、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全域旅游、乡风民俗等内容拍摄短视频。

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本次大赛(以企业和个人名义均可参赛)。

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分征集宣传、网络评选、专家评选和视频展播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为作品报送阶段。参赛人员在截止时间内按要求将参赛作品发送至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指定邮箱。西乡宣传、西乡融媒、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将开展统一宣传,扩大影响力。

(二)第二阶段: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为网络评选阶段。参赛作品统一由举办方进行初审,通过后由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抖音官方账号统一发布,并按照后台网络数据(作品的点赞、转发、评论)从高到低取50名。网络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上午12时。

(三)第三阶段: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为专家评选阶段。在网络排名基础上,邀请专业评委从创意、内容、制作等方面对入围决赛的前50名作品进行综合评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第四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为短视频展播阶段。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通过“西乡宣传”“西乡融媒”官方平台开展统一展播,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作品内容及要求

1、短视频作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内容健康向上,有态度、有温度、有创意、有情怀,融思想性、创新性、趣味性为一体,能够引起群众共鸣。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

2、短视频形式不限,时长1-3分钟,视频分辨率应不低于1080P(推荐使用横屏),视频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立意明确。

3、参赛作品须紧紧围绕大赛主题创作,与西乡无关的作品不参与评选。

4、为激发广大视频爱好者的创作热情,提交给本次参赛的作品需保证是新作品,一稿多投(投给多个赛事平台)或与之前投稿到其他平台作品雷同的,将不予参与本次评选。

5、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参赛者应对其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网络下载或抄袭他人作品,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和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7、参赛者一经发布相关视频,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规则,上传的作品均由主办方统一判定其内容、形式、主题是否符合大赛的要求,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所有。

8、如参赛者同时获得多项奖励,则只奖励最高奖项,获奖作品视频录制人数超过1人,主办方只按照对应的奖项颁发奖金,由参赛者自行分配奖金。

9、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

视频征集形式及要求

(一)参赛方式

1、本次活动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

2、各参赛选手将高清原视频及作者姓名、电话、视频标题、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及视频介绍等有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2781947689@qq.com),逾期未发送视频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二)评审评分

对报送的短视频作品进行登记汇总、初审,剔除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对符合要求的作品,按照网络排名、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三)集中展播

评选结束后,将从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汇编,在西乡宣传、西乡融媒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展播。

评审规则

(一)本次活动的作品评比分为网络展播和评审两个环节。

(二)评审小组根据抖音平台点赞量及视频内容综合评判,评定获奖等次。

表彰奖项

(一)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二)奖品设置: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获奖的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及精美礼品一份,优秀奖获得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一份。凡参赛入围者均获得证书及精美礼品一份。

其他事项

(一)作品递交参加比赛,即视为同意活动主办方对参赛短视频具有除商业用途之外的所有使用、修改权利,作品的版权、署名权不变。

(二)所有参赛者作品禁止一稿多投。

(三)获奖名单通过“西乡新媒体协会”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四)颁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本次主办方: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所有。

中共西乡县委文明办

中共西乡县委网信办

西乡县文化和旅游局

西乡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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